作者:赵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
非常规水资源主要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是常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重要补充。构建经济、高效、系统、安全的非常规水源利用新格局,增加供水、减少排污、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源头减污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水利部等部门在29个省份的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探索有效、可持续、可复制的再生水利用路径。北京、上海、西安、深圳、克拉玛依、宁波等城市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等措施,积极探索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路径。《中国水资源公报》统计显示,我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由2013年49.9亿立方米提高至2023年的212.3亿立方米,增加3倍多。京津冀地区2023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36.6亿立方米,约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规划年调水量的74%。
不过,我国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挖掘得还不够。
一是量质底数不清楚。非常规水资源的概念与统计口径虽然逐步统一,但实际管理中仍存在不同的认识。而且,非常规水资源较为分散,水质较为复杂,缺乏系统监测和统计。
二是顶层设计不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涉及部门多,政策、规划、标准和监督管理等还存在政出多门、缺乏协同的问题。
三是配套设施不完备。非常规水资源的收集、处理、储存、输送、取用等环节基础设施相对匮乏。以再生水为例,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规划配套建设再生水厂,再生水生产能力不足,调蓄设施匮乏。绝大多数城市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滞后、取水点少,出现“有再生水无用户,有用户无再生水”的现象。
四是市场化程度不高。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普遍存在成本与水价倒挂现象,在配置利用结构上主要用于经济效益较低的生态环境领域,企业缺乏自主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的积极性,社会资本参与明显不足。
我国常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紧缺,加强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迫在眉睫。对此,笔者认为,应开展非常规水资源调查评价。可基于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通过现场勘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非常规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各类非常规水资源的分布、储量、可更新量、水质等信息,评估其利用价值和处理难度。而且,要加快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非常规水资源计量监测设施,规范水质检测指标与方法。
同时,健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制度。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修订,进一步深化非常规水资源立法前期研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编制国家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健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制度。健全涵盖非常规水资源规划配置、工程设计、水质、安全利用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
此外,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设施。应把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设施作为国家水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县级水网规划建设工程体系和投资预算,统筹建设水源工程、调蓄库、输水管线、取水点、加压泵站等基础设施,强化常规水资源与非常规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配置格局。
最后,还要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应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地方专项债、社会资本投入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通过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合理运用价格杠杆等方式,激发非常规水资源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并加快推进水价和用水权改革,健全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市场机制,促进非常规水资源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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