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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启动“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派出16个督导组

时间:2017-03-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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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水利部获悉,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水利部决定于3月2日—12日,派出16个督导组,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检查。

  据悉,去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水利部部长陈雷多次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首要任务,要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狠抓贯彻落实。

  水利部成立了以陈雷为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十部委迅速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联合环境保护部及时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

  最近,水利部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

  截至2月27日,全国已有上海、湖北、陕西、湖南、辽宁等5个省(直辖市)出台省级工作方案,河北、江苏、福建、安徽、西藏、山西、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的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或政府审议通过,还有5个省份工作方案已报审。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在2月27日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动员会上强调,此次督导检查要重点关注以下五问题:一是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否覆盖了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和湖泊,包括中央直管河湖;二是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是否做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三是各地对中央确定的河长制六大任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是否坚持了问题导向,针对不同河流推行了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是否有了详细安排。四是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情况。五是省际边界和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河长设置是否与相关省进行了沟通协调等问题。

  据悉,本次督导检查由水利部各司局负责、有关直属单位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将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要求在3月12日前完成,水利部将按一省一单方式,将督导意见反馈有关省份。通过督导检查,总结提炼各地推行河长制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整改,确保按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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