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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半年将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广州已走在前列

时间:2017-03-14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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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行河长制3年 近两千名河长走马上任 

  今年两会,“河长”二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参加全国两会的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河长制是解决河湖现存诸多问题的良策,目前进展非常顺利,有25个省份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20多个省份在今年年底全面启动实施相关方案。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在今年上半年准备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基本措施是实行五级河长制。而广州治水早已采取河长制,广州51条黑臭河涌实行四级河长制。目前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

  广东将实施五级河长制 

  省委书记省长做总河长 

  “河长制的效果怎么样?”今年两会,水利部部长陈雷在“部长通道”上被记者拦住追问。对此,陈雷回答:“效果非常好!”

  陈雷说,之前有8个省份推进了河长制,由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特别是省级有总河长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把河流管理保护治理好。“河长制在西部地区也在加大力度推进,东部相对快一点。”陈雷说,中央明确要求2018年底要全面建成河长制,目前有20多个省份把目标定在2017年底全面启动实施。

  两会前,广东省水利厅也透露消息,今年上半年广东准备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目前已确定下来的河长制基本措施是实行五级河长制,即省委书记、省长做总河长,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可能会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各市、县、镇、村一级会有相应的河段长。

  广州纪委正制定方案 

  通过问责倒逼河长制落实 

  其实,早在3年前,广州治水就采取河长制。2014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广州市确定了水更清计划中51条河涌的河长。

  2015年4月20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水更清51条河涌“河长”名单》,11个区(含原萝岗区)共35个“区级河长”坐镇整治51条黑臭河涌。“区级河长”由区委书记、区长和副区长担任,镇(街)、村(居)两级“河长”,由各区政府自行任命。

  广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设立了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落实河长“涌边三包(包卫生保洁、包控违拆违、包截污纳管)、守水有责”,实现“五无”,即河道无直排污水、河面无垃圾、沿岸无违章、堤岸无损坏、绿化无损毁。此外,还制定了《广州市河道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指引》,下发了《广州市黑臭河涌整治工作任务书》,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基层和各责任部门。目前广州市纪委正研究制定《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试行)》,通过问责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

  广州设河长公示牌3141块 

  至今收到投诉700多件 

  目前,广州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市、区两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市管河道河长由市领导担任或指派,河道流经区为责任主体;区领导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长;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据统计,目前全市已落实河长1938名。

  “每周抽查河长电话接听情况,要求河长熟悉掌握责任河道基本情况,督促河长明责履职。”该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广州市治水办组织开展了河长制专项检查,指导各区规范落实河长制。今年1月,开展了2016年度河长制考核。通过市级河道巡查,及时发现河道问题,以交办、督办、复查等措施,督促河长履职,确保河道问题及时整改、不反弹。市治水办交办问题1520宗,完成整改837宗,问题涉及工业废水排放、养殖污染、排水设施、违法建设、工程维护、生活垃圾等方面,有力推动了全市畜禽养殖、非法排污企业整改。海珠区大塘涌拆违,荔湾区排污口整治,白云区、花都区百日行动等各区污染源整治行动,促进了35条黑臭河涌水质、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步提升。

  随着河长制不断完善,广州在全市河涌的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公开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各级河长姓名、联系方式、职责,河道整治目标等信息;同时开发河道投诉微信系统,畅通市民投诉渠道。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收到市民投诉700多件。

  走访 

  河长公示牌就在河涌边 

  市民却更热衷上网投诉 

  广州正式推出河长制三年,效果和口碑如何?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部分河涌,发现不少河涌边上竖起了“河长制度公示牌”,公示牌公开了镇(街)、村(居)两级河长和管理单位责任人的联系电话,部分公示牌还有区级河长的电话。记者随机采访多名河沿岸居民,他们均表示赞成河长制,但没有人真正拨打过河长电话,市民更热衷于在“广州水务”的微信公号上进行投诉。

  “河长热线”有专人接听和答疑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根据“河长制度公示牌”了解到,海珠涌的区级河长是海珠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海洲。

  新快报记者首先拨打海珠涌区级河长电话,接通电话的并非李海洲本人,对方称该电话是“海珠涌河长热线”,24小时开通,有专门的接听人员负责向市民答疑和记录投诉,需要现场处理的问题则会转给相关职能部门。“住在附近的群众有时候会给我们打电话。其实所有群众也非常清楚,治水不是即日可就,海珠区的治水工程每年在推进,我们耐心答复后很多群众都能够理解”。

  在荔湾区浣花路段也竖起了类似的公示牌,新快报记者在这里看到,短短几百米的路段就竖起了两块“河长制度公示牌”,分别是地铁B涌段和沙涌段,其中地铁B涌长150米,沙涌长270米。记者留意到,荔湾区并没有公布区级河长的联系方式,两块公示牌上公布的区级河长分别为冯柄辉和顾伟星,此外公布了镇(街)、村(居)两级河长的姓名及手机电话。

  微信投诉后很快处于“处理中”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公示牌竖起来以后,市民并没有想象中的“热情”。多位经过河涌公示牌的市民向记者表示,尽管对河涌水质不满意,但“从未拨打过河长电话”。

  戴先生日常散步常经过海珠涌,他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说,知道广州推行河长制,也看到了涌边的公示牌,但从未打过电话。“河长制有用还是有用,以前老百姓找谁都不知道,现在至少给市民一个监督渠道,但关键是看能不能坚持,公示牌上的电话有没有人接、投诉后事情搞不搞得掂”。

  新快报记者发现,除了河长姓名和联系方式,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市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微信号和广州治水APP二维码。前者是在线政府服务渠道,可以进行在线咨询和投诉等;后者扫描后显示为广州市水务局的微信号“广州水务”,关注后点击“我要投诉”可进行有关河道问题的投诉。

  “广州水务”微信号分为“走进水务”、“我要投诉”和“热线电话”三栏。新快报记者发现,在“我要投诉”这一栏,市民发言十分积极,平均每天都有3条至7条针对河涌的投诉。投诉范围涉及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区,具体投诉问题包括非法采砂、污水直排、水质差等问题。除文字外,投诉者大多将自己在现场拍摄的图片上传,使得所投诉的问题更加清晰明了。3月7日上午,有微信用户“誩誩”投诉白云区鹤亭东路附近疑似工业污水直排河涌,有大量白色泡沫漂浮。页面显示,在“誩誩”投诉1小时后,这条投诉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处理中”。

   

  ■上海市金山区太平港河道旁设置了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的信息。 新华社发

  广东代表委员热议“河长制” 

  有律师建议将相关内容写进水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河长制也引起了广东代表和委员的热议。作为分管信息工作的省农业厅长,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建议,建一个河涌治理的网上监管平台,方便市民随时上网投诉,也方便主管部门监管。作为一名律师,全国人大代表吴青提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议案,希望增加有关河长制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江门是广东省第一个将河长制写进地方立法条例的城市,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这个条例使河长制有了法律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 

  建议建网上监管平台治理河涌 

  “河长制非常好。污染物从一条小河流到大河,都有牵头部门负责,这样才能使每条河涌都干净,确保老百姓的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表示,只有从省到乡镇都高度重视,辖区范围内河涌才会没有工业废水、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这个事情不难。”

  她提到,最先推出河长制的浙江省在信息化方面做得非常好。每条河流的负责人、河流状况、检测情况都可以在网上查询。检测结果也随时上传检测平台和手机,哪个地方有问题就由哪个地方的河长负责。她认为,让老百姓随时拍照上传,可以发动他们监督地方政府。只要所有人把河流当生命线,治理就比较容易。她强调,目前有人反映河长的电话打不通,如果运用信息化手段就不是问题,因为市民可以用其他信息化手段进行反映。

  她建议建一个河涌治理的监管平台,市民发现与河涌治理相关问题,“随时可以举报,发信息到平台,让政府各个监管部门都看到”。

  全国人大代表吴青: 

  河长制要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谈到对河长制的看法,一直关注环保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说,河长制是对河湖进行管理的有效机制,其核心是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为此,她今年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议案。

  她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河长制中关于目标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要得到有效实施,需要于法有据,即需要上位法依据,因此需要修改水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她最后表示,希望修改水法,写进有关河长制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月1日,清洁船上的工作人员在打捞浙江省藤桥港河上漂浮的落叶。 新华社发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 

  制定条例赋予河长制法律依据  

  对河长制赋予法律依据、让镇长区长当河长、哪个区域水质不过关就问责哪里的河长……江门市半年前就已全面实行河长制。“相信通过实行河长制,能保住潭江的水质。”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如是说。

  邓伟根坦言,河长制不是江门首创,”但我们在省里是第一个把河长制写到地方立法条例里的,让河长制不再是行政安排,而是有法律依据的”。他说,立法法出台后,江门市第一部法规就是潭江河流域的整治管理条例,这个条例使得河长制有了法律依据。

  邓伟根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为了实施好河长制,江门市在这一两年做了铺垫,做法是抓住流域治理关键——把河的界面理清楚。江门沿潭江河建立了40多个监测点,主要在河与河之间的断面点、镇与镇之间的交界点上,通过监测积累了一年多的数据。“设监测点的原因很简单,河流之间有很多断面,比如河流汇合处和跨镇区域,很难说清楚污染来自哪里,现在(这样做)就能厘清水质断面污染找谁负责。”

  邓伟根表示,江门市对河长的要求很直接、简单,就是要求每个断面的水质只能改善、不能恶化。具体用什么手段,由各个片区自己掌握,因为每个片区的污染源不一样。比如,有的地方污染源是农业污染,有的是工业污染,有的是生活污水污染,处理方法各不同。“我们将各镇街进行排名,再把数据公开,倒数三名向社会公布,河长要好好检讨。连续两次都排最后,就要启动问责。”邓伟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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