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基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国家防总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分级分批对市、县、乡等新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重点增强防汛抗旱责任意识,有效提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要求,积极组织、加快推进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培训工作。据最新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均已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已有26个省级防指组织开展培训30余次,有关市、县、乡累计完成培训3100余次,共培训市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1154人,县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5892人,乡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5712人,专业技术干部56888人,授课内容涉及防汛抗旱责任制、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抗洪抢险、人员转移避险、抗旱减灾等,有效提升了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指挥能力,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应省级防指邀请,国家防总办公室专门派员赴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山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等12个省(自治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培训班授课,直接参与培训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长1475人次,对推进各地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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